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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南召县人民法院为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执行到位10余万元,有力维护了胜诉企业的合法权益,以法治力量助力辖区营商环境持续向好。
2021年3月,马某与南召某银行签订借款合同,王某作为马某的妻子签订了共同还款承诺书。合同签订后,马某收到贷款10万元。借款到期后,马某未足额归还贷款,南召某银行催要无果,遂诉至法院。南召法院受理此案后,判决被告于规定期限内返还原告南召某银行10万元本金及利息。判决生效后,被告未履行义务,南召某银行遂申请强制执行。
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,承办法官仔细研判案情后,多次联系被执行人,敦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,但被执行人表示,自己虽然与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,但所借来的钱款自己并未使用,而是另有他人使用了,不应让自己还款。案件一时陷入僵局。
为推进案件办理进程,切实维护胜诉企业的合法权益,执行干警先行冻结了被执行人名下的账户,并再次对被执行人阐释了相关法律知识,告知其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合法有效,未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构成违约。在执行法官说明利害关系后,马某终于醒悟,当即将所欠款项履行完毕。至此,该案得以顺利执结。
下一步,南召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,用足用活执行措施,切实提升涉企案件执行质效,助力优化营商环境,护航南召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。(供稿:张振丽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