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,提升窗口政务服务水平,规范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转籍政策落实相关工作,更好地服务广大客货驾驶员,根据交通运输部印发的《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》,接下来,外地核发的从业人员资格证转籍无须提档,可直接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申请,由工作人员查询审核相应从业资格证件信息后,重新发放从业资格证件并建立档案,收回原证件并通报原发证机关注销原证件和归档。
以往,外地核发的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证转籍,需要从业人员回证件原发证机关提取纸质档案,再将档案提交至富阳交通运输窗口,由工作人员核实档案材料后,重新发放富阳核发的从业资格证并建立档案。而新的措施实施后,将上述措施化繁为简。
具体操作流程:打开浙江政务服务网;登录个人账号,定位选择“富阳区”,在“部门服务”中选择“区交通局”,然后在“按业务类型”中选择“道路运政”;找到“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转籍”事项进行申请。如果是危货,选择“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转籍”,或者“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转籍”事项进行申请。按要求上传身份证、机动车驾驶证(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证无需提供)、原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材料,即可完成申报。(姜炜)
关键词: 优化营商环境 提升窗口政务服务水平 规范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转籍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重新发放从业资格证件并建立档案